2014年3月19日星期三

居心叵测



昨晚18/3/2014的一段新聞特別節目,報導香港電腦人才不足,特別是程式設計員,所以前景好,鼓勵下一代從事電腦業。我看後覺得那即使不是謊話,亦絕對不會是實話。那項目製作者多是別具用心,目的是誤導無知婦孺,引誘她們聳恿下一代從事電腦行業。

我從事電腦行業三十多年,對這行業有一定的認識。程式員的職責是編製程式,需要高度精神集中及運用邏輯思維,年輕時還可以,到了一定年紀便不成。另外科技是日新月異,新技術程式不時湧現,現時流行的程式,數年後未必受用,技術隨之變老。電腦行業聘新員工,除了畢業生外,要求待聘者有百分百的合適技能,所以一旦技術變老,受聘機會便很差,長期失業或被壓至恥辱性的工資舉目皆是。和其它各行各業不同,在電腦界工作,經驗和年資是負資產,很多人是接受不了。猶過者,不少在香港當電腦人的,薪低,工時長,無加班費,7x24候命。合約員工不單無工作保障,無福利,無前途,無進昇機會,薪酬和同級正式員工差距不多,有些更較正式員工低。所以行內人都不會鼓勵下一代從事電腦業,即使要當也不會在香港當。在香港,程式設計員不被看作是專業人士,他們的行業是厭惡性行業,業內有誰不知!

是故回應上文第一段,作該報導者是別具用心,不言而喻。

我把兩段香港電腦合約員工最普遍的不平等待遇列於下,看看那些厚顏無恥之徒如何說從事電腦前景好!
1.Overtime 超時工作
Overtime work may be required at time to accomplish assignments. There will be no additional payment for the Employee who is required to work overtime.
(員工需要加班來完成工作,員工是沒有加班費。)

2. Termination of Employment 解約
This agreement may be terminated by either party at any time during the contract period by giving not less than one month written notice  or payment in lieu to the other party. However, when the Agreement is terminated by the Employeethe Employee shall pay the Employer one month salary for such earlier termination.
(僱主和僱員雙方在合約期內解約需給與對方最少一個月通知。如果解約是由僱員發起,僱員需要另外多給僱主一個月薪酬作抵償。)

如果我估計沒錯,該段新聞報導應該是無良的官府和臭名遐邇的資本家製作的目的是補充流失量,繼續提供他們廉價勞動力。試想假若工作是好的話,不用你鼓吹,理應很多人投入。對吧?

泰國招財神佛

今日原本寫了一篇關於世人求財及泰國招財神佛方面短篇, 其中有涉及近年的泰國新寵。 原本已經編輯好圖文, 打算發表。 在發表之前, 有些隱憂, 因為「子不語怪力亂行」。 心下有保留, 究竟應唔應該發表, 因為怕有妖邪從中作祟。 正所謂禍福無門, 為人自招。 正當把一切放進 f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