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端午節,也順節吃個粽子。端午自然是想起屈原,也想起他的“哀郢”,這首辭是我學生時代應學而沒有學,不應學而學的一篇。辭末:“曼餘目以流觀兮,冀一返之何時?鳥飛返故鄉兮,狐死必首丘。信非吾罪而棄逐兮,何日夜而忘之?” 果然是“何日夜而忘之”,我始終沒有忘記它,即使這不是我的錯。
如果我不解析,我想人家會很奇怪什麼是“應學而沒學,不應學而學的一篇”。我和我的大兒子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不同的是我儘量希望他不要走我走錯的路。
我五歲入學,成績不差,我和兄長同級。那個時候,香港教育局考慮把小學改作五年制,因而把一些小學生按年齡不由分說的送讀五年制。我哭著回家告訴母親下學期留級了。母親攜我往校方詢問,給半欺半騙的說是改制,都會是同兄長同一年畢業的,不是留班云云的騙了過去。我記憶所及,這也屬於普天之下的一大謊話。最後那批幸運被選中的天竺鼠還是讀足六年才能畢業。無端端的浪費了一年。
1974年,香港中學會考改制,從那年起,學生一律用新課程 (這就是當年小學改制的連續)。我是當年新制度下的首批學生。1974年前的中文科古文內容比較艱深。之後的課程把中文科分作語文和文學兩科。中國語文是必修科,中國文學就不是。“哀郢”
是1973 年的課程,原本已經與我無關。不過是由於固執,不想失去了1973 年的中文課程,所以買下了那年的中文書。“哀郢”和 “秋水”都是其中的課文。 我本是1973年“應學的但沒學上”;1974年不應學的我自學了”。
我大兒子五歲入學,根據當時香港的入學規則,六歲小孩才能入學。我不想大兒子浪費時間,和學校校長申請為兒子入學,結果被接納了。他在校內成績不差,朗誦話劇等課餘活動,他都踴躍參加,不過在個人朗誦時面對數百人前還是一出場便跑回來。校長和我說他已經很不錯了,因為他是全校年齡和個子最小的學生,個子最小的女孩子都較他高。其後他回紐西蘭升學,紐西蘭學制是和年齡掛鉤的,紐西蘭小孩和他一樣五歲入學。我慶幸沒有誤他。
我大兒子本可和我在同一日生,我故意把他的生日推遲一天。他的長相輪廓和我都極之相似。他也是個子小,在外國校園中讀中三時還是全校最矮小,和我讀中學時期差不多。還好我倆都是讀男校,不然在女孩子們前更是尷尬。我不想他太像我,什麼溫柔敦厚,古道熱腸,對他用處不大。我讀大學時,從沒有想過當律師或醫生,不是我沒能力,是我自知我不是這個行業的人。兒子媽媽希望大兒子讀法律,當律師。我當然贊同,只要不是和我相同就是了。同樣,我也不想兩個兒子受我的影響,他們學習媽媽總較學習我來得實際。In English
words, “nice guys
always lose”. Therefore,
why learn to be a loser!
不要再想了!
又是端陽,多年沒看賽龍事。一縷粽香,勾起兒時幾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