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2日星期二

心曲

我小时候能辨别草木,能认知可吃和不可吃的。很多时,都随玩伴在山中采摘野果,是一个屯足鄉曲,不懂事的山区小孩。我膽子小,怕蛇。一次在山间追捕会飞的金甲儿,越追越遠,還是一股腦兒地追着,直至它停在短树花丛间。聚精會神慢慢的舉起手擒它,稍留神,方知甲虫停处,竟然是蛇儿巨囗。嚇得我不敢多看,轉臉拔腿狂奔。回家後,不敢告知父母,怕有所责难。此则童年往事,從未语人。

現在想來,很多事我都沒有告訴別人。無論是喜、怒、哀、樂。一切在我身邊發生的事,我只是樣讓它們靜默地離去。好像它們從來都沒有發生過。我小時候能言,善辯,記性好,可以引經據典的和人家爭論。那時太小了,不會理會別人的感受,只要求勝。不知何時起,可能是進入中學吧,那股活潑好勝的性格改了。換來了低調、倔強、沉默寡言的個兒。同學朋友之間也沒相往來,慢慢的生活圈子也縮窄了幾乎連自已也容不下。中學畢業後,很早便出外工作,期間只希望盡好本份,沒有目標志向,一天天的不知為什麼的忙碌著。家中父母文化水平有限,他們就是每天辛勞地工作,早出晚歸,我與父親從來沒有交談。

工作了幾年,最後還是找到個機會往英國讀大學。那些年,往海外留學的學生多了,在校園內認識了不少朋友,特別是從香港來的學生。此外,也領會到在英國讀書的環境很好,至少人與人之間有一定的專重,在課堂上,每個人都有他的發問權。在校園內,朋友和學業成績比財富更為可貴。在英國的首二年,我也變得活潑和活躍多。至今,部份同學還是有往來。匆匆的在英國過了3年,急不及待的離開了,多留一會體驗一下真正的生活也沒有,現在算來實在可惜。

我晚婚,妻子小我12年。我們認識不久便結婚了。未結婚前她和我說,她的脾氣不好,可是她講理。那時有位當律師的校友對我的婚姻不大看好。她的意思是像我這樣的人和國內人一起是不相稱。他們的心態根本不能理解人的高尚情操,你若是對他們好,便招致他們的懷疑;對他們不好,便會指招致他們的怨恨和報復 [注]。

在我來說,我以為結婚是一個階段的開始,夫妻間互相包容和體諒,互相尊重,婚姻關系是需要彼此維持。同時每個人都有自已的私人空間,這點應該要尊重。有些人,情意結在心,不重言傳。在她來說,滿以為結了婚,就是終結。和她怎樣說她也不理解,只是她堅持結了婚就要對她好,她需要蜜語甜言。她的事情,就放大得較整個世界還大,你的事情什麼也是微不足道。她可以亂使性子,不用專重你,甚至破壞關係,理據是結了婚就一定要對她好。結婚前說什麼講理的根本是廢話。你一離家她就翻查你的電話記錄,掉進垃圾筒裡的號碼都翻出來。拿你的電話簿續一的打去偵查。即使在超市遇到異性朋友(同事,同學) 作禮貌上的交談,她就大大的光火。好像公司聘用女性員工也要看她的臉色!她自已就當然不打緊,當著你面前和陌生男人搭訕也就平常。

雖然兒时那种辨别草木的能力失却了。我不覺得我沒有辨别好壞對錯的能力。1989以後,國內人往外的多了。但國內人給人的評價如何? 1990年我在Sydney時朋友給我對國內人的評價和忠告,那時總覺得有點不公。可能就像那律師師妹說我不夠世故,對人太厚道和寬容吧。


注: 我不能不承認那位律師師妹的專業評價。她的職業使得她見過不少相同個案和她對國內人的認識。時199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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