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寫的網誌,指世道歪,要處處留神。也不妨多加一件舊事。
1994年11月的一個周日,當時的同事程某來電,有急事向我借港幣二萬元。程某是單身貴族,年剛三十出頭,高薪厚職,有房子,父母不用他照顧,理不應拮據。所以我還是約他出來談談,有所了解。及見,他說最近因投資在股票和國內房產虧了很多錢,不欲現時賤賣。他打算和國內的女友結婚,早前已經到女友老家拜會她家人,女友和她的父親想到香港和他家人見面,之後才辦理結婚。他前兩天已給女友港幣四萬元,託旅行社辦理她和父親來港的費用,只不過女友不知如何的不見了那四萬元,可能是給小偷偷去了云云,所以想向我暫借二萬元,給她們再辦理來港。我向他詢問了他們之間一些事,之後我告訴他我不會借錢給他,原因是我不想他受騙。
第一, 他的女友近三十歲,在深圳生活多年。但她不曾工作,在深圳大學附近擁有一小房。說是前度男友買給她的。
第二, 他們認識不久,但在她身上已經用了不少錢,吃喝不用說,還包括替她買服裝、化妝品和首飾,和她到各地旅遊等等。她吃很講究,外出吃時,全都是挑好的。
第三, 他們一起的時候,一切費用都是他付。他女友一分錢也沒有付過,簡單如坐公交,喝飲料等,她從未付過,也沒有意圖去付。她家中的柴米油鹽都是等他來才買。
我和他說,一個三十歲的女人,不用工作而可在深圳生活這麼多年,還擁有房子,她的生計和心計就是不簡單。這也不算,一個愛物質而且極之重視自已錢財的人沒有可能會掉失錢財,一分錢也不會,何況四萬元之譜。他見我不幫他就是有點不快,我勸他三思和留神,因為當局者迷。也不過一月,他就離開公司,可能是為常穿梭深港和準備結婚,時間不夠用罷。
兩月前與友人往新界西貢北潭涌燒烤時,巧遇程某,他是往北潭涌探訪同事。他介紹身旁的太太給我認識,聽她口音是地道的香港人。我們互留電話,方便日後聯絡。我上月底從新西蘭回港後,他約我出來聊天。言談間,說到他當年深圳女友的事。他說我可能是對的。因為當他另籌了四萬元給她後,每當問到她何時辦妥來港手續,她總是說這個那個的,就是未辦好。其後在兩次約會中,女友藉詞他不守時,常要她空等,吵得很厲害。跟著又為一些小事嘈吵,女友便和他分手了。他當時要穿梭深港兩地,那時過關沒有今天的方便,常常花很多時間在排隊,時間控制不了,他覺得女友是藉詞要分手的。他說最令他氣憤的就是說他是自已送上門,她沒叫他來找她和做這個那個。向她取回那剛給的四萬元,她說她父親拿去了,叫他自已往蕪錫追她父親吧。鬧翻後,他當時很失意,便向公司辭職去了。現在想起來,一切都似乎是預先計定的。他自已就是愚蠢。
我寫這件事是告誡朋友,包括自已。雖然今天國內人是相對地富裕了,但不等於對人能掉以輕心。社會上存在著種種不同形式的欺騙。我輩中人一向大方不計較,但還是要把事情認清楚。不要以為區區小數,我付得起便把小事掉以輕心。因為一些吃虧小事會引發其它的事。例如影響心情、氣憤、氣怒、口角等等。特別是從事金融項目的朋友,投機市場重勢,勢虧則敗危。緊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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