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篇銘文
林黛碑文:
「我倆相愛於紐約,而締婚於香港,婚後兩年而生宗瀚,家庭之樂融融。。。。因家庭細故,戲走極端,弄假成真,遺恨千古」。
林黛丈夫龍繩勳撰。讀後為之惋惜。
唐淑珊碑文 :
「十七載父女兮永別離
今日汝不哭我兮我哭汝」
唐滌生書
近日城中熱話,當推 八萬元約會飯局。女事主當天報案, 隨即撤銷。 翌日又重回警署報案。 以小弟有限度嘅法律知識 , 應該告唔入 . 因為該男士只是吃飯 , 利益不入他個人袋中 . 從來饋贈就討不回(你見過有多少案例 , 饋贈給女方能成功討回) . 何況不是他得到金錢 . 吃飯是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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