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 幫助他人」曾經是老一辈人的教育和道德標準。 但是現實世界教導我們「煩事皆因強出頭」。 寧願「見死不救」, 也不要「拿屎上身」, 特別是在國內。 因為不懂國情, 隨時會因好心而墮入「碰瓷」黨圈套。
2006年南京彭宇案就是轟動一時的例子。 特別是案中法官王浩的那句「不是你撞為什麼要扶」, 至今仍影響萬千國內人 。
嘩!!!判刑咁重 , 一定收阻嚇之用。 香港 社會 就是寬容 同狗隻咬死人事件一樣 , 當嗰件事未造成嚴重死亡 , 那就不是什麼!宏福苑大火死亡災難未發生之前 , 什麼圍標、消防、區議員、 利益、貪贓受賄 , 都不是什麼一回事。 香港不就是寬容社會嗎 ? 特別是對那些所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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